消防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年 月 日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 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范围 合同范围:本工程为准格尔旗九中消防泵房设备安装(详见设备安装清单 及报价) 二、工期及质量 1、工期 ⑴ 合同工期 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从发包人工程师下达的工程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 承包人必须在工期内完成工程设备安装。 ⑵开工通知下达 在本合同协议签订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工期,发包人工程师将向承包人下达 工程开通知。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开通知后,要立即开始本合同工程的施工。 ⑶工期延长 如果由于: 1. 额外或附加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