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留存单位 2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 、法 规,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转让、互换的除外) ,订立下 列内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共同信守。 一、流转方式: 二、流转用途: 三、流转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四、流转价款及支付条件: 1、一次性付款: 2 、分期付款: 五、流转价款的支付方式: ,在流转土地上产生的 相应税、费由 方承担。 六、流转土地自然情况: 地 块 名 称 类别 座 落 面 积 质 量 等 级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长(米) 宽(米) 数 量 (亩) 备注:原承包合同的编号: 承包期限: 七、流转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自主决定土地流转、流转方式和流转价格 ; 2、有获取得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 (一) 来源: 作者: 日期: 09-04-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赋予农民长 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农业、 农村经济发展 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释义】 本条是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根据的规定。 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民的一个伟大创举。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 改变了人民公社的 生产经营方式和计划经济模式,初步构筑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新经济体制框架。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成为我国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 家庭承包 经营是在坚持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前提下, 把土地使用权承包给农户, 确立了家庭经 营的主体地位, 赋予了农民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是相互依 存的统一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