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编辑修改 - 西上庄村自来水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村自来水管理工作,保障生活、生产等用水 需要,根据《荣成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经村委会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用水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村规划域内从事村供水工程施工以及使用村 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对村供水水源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村委负责对水 源保护定期监督检查。 三、新装、改装供水管道的,需事前向村委书面申请, 经审查批准后,由村集体组织施工。其中:原有自来水户按 300 元 /户;先增户为本村户口的按 500 元 /户;外来户按 600 元 /户收取增容费。 四、用户因迁移等原因需过户或停止用水时,应及时办 理过户或销户手续,否则,发生的费用仍由原用户负担。用 水户更改名称,应及时通知村集体。 五、保护和维修 1、村民有维护村公共供水设施的义务,发现村自来水设 施损坏、漏水的,应及时报告村委。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