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泰矿政字[ 2011]92 号 关于开展“火药放炮、火工品管理” 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煤矿: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消除“火药放炮、 火工品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实现矿井专业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 提高矿井整体管理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 9 月份在集团 公司各煤矿深入开展“火药放炮、火工品管理”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具体实 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办公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 ,全面加强爆破材料的管理, 杜绝爆炸物品流失,保障爆破材料运输、发放、退回等环节的安全,规范 爆破材料领、退、销毁程序;全面加强专业管理和现场放炮管理,通过更 换或改造升级智能化放炮系统, 切实提高爆破工业务水平和正规操作能力, 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因火药放炮、火工品管理引发的各类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