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配合费定义 施工配合费是总包单位为配合分包单位所发生的现场管理费用。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上进行建筑安装工程 施工时,需要运营单位在施工期间参加配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含安全监督检查费用) 。 二、费用计算: 施工配合费通常指由项目甲方发包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的项目施工配合费:含提供水电接口、提 供垂直运输、土建收口、施工脚手架、竣工资料归档、成品保护、平行交叉影响、铁件预埋等总包单位的服 务、配合管理责任、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在建筑工程里面,总承包单位一 般指土建施工单位,分包单位指装饰、设备安装等其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准予分包的项目工程。甲方 将土建、安装、装饰等交由承包单位施工,将其它特殊安装工程或者装饰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公司,土建单位 即施工总承包单位向甲方索取的费用即为施工配合费。 三、施工配合费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但不限于) : 1、提供工地内垂
协议编号: QG/WL-DC-WZ2011(分包工程配合协议) 002 号 卧龙·北江豪庭AB组团消防 分包工程配合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QG/WL-DC-WZ2011(分包工程配合协议) 002 号 签约日期 2011年 10 月 8 日 鉴证编码 鉴证日期 2011年 10 月 8 日 协议主题 卧龙·北江豪庭 AB组团消防分包工程配合服务 甲 方 五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包单位) 乙 方 瑞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 丙 方 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总包单位 ) 为了更好的完成卧龙·北江豪庭 AB组团消防工程的建设任务,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依据清远市有关建设工程规定和 《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条例》,为更好提供现场配合管理服务及对配合管理的内容和费用、 分包单位水电费用、总包单位已替分包单位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