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南路灌溉总渠大桥工程 桩 基 础 开 工 报 告 江 苏 省 交 通 工 程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淮 海 南 路 灌 溉 总 渠 大 桥 项 目 经 理 部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钻孔灌注桩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为加快淮安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实现其与淮安主城区、盐化工业园 区的快速连接,结合规划宁淮东线淮安~金湖段路线走向,经淮安市发 改委批复,建设淮海南路南延段工程,工程起点为宁淮一级公路与淮海 南路相交的南门立交处,终点位于盐化工业园区北环路。本工程为跨越 淮河入海水道、苏北灌溉总渠段。 本施工段范围为 K9+860~K11+815.674,长1956m,共设特大桥1 座,涵洞 5道,平面交叉 1处。跨淮河入海水道、苏北灌溉总渠大桥全长 1517.4m,全宽 24m。主桥采用 90+150+90m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梁 桥,北引桥为 4×30+3×30+4×(4×40
桥梁基础(钻孔灌注桩) 施工监理分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内,重点应放在施工前准备阶段和施 工阶段。 一、桥涵基础施工前的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做的工作: (一)悉合同文件,及有关标准和测试方法,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 应查证清楚,做出合理的解释,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法。 (二)现场复查: 1、桥涵位置中线、施工放样复查各桩位、放样点、水准点等。 2、施工设备的配置与审批:根据合同文件规定,数量不足不配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 期要求承包人补足进场,审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应限期撤离,更换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 (三 ) 原材料检验: 1、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并附有生产厂家试验检测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 水泥进场 后,应按其品种、标号、证明文件以及出长时间等情况分批进行检查验收,储存时防止受潮。 (受潮,存放超过 3 个月,应经监理工程师指定的试验室进行试验、合格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