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公司襄阳热电厂管道标识规范 1、 总则 为规范设备、管路及各种标牌的尺寸、涂色、注字,实现 统一、美观、协调、标准化,特制订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区域内所有设备管道及标牌的标识, 属 公司规定技术保密生产装置,原则上只标示位号,对于产品 存储设备必须全部标识。 3、 定义 本标准参照 《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油漆设计技术 规定》采用下列定义 3.1. 识别色 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物质种类的颜色。 3.2. 识别符号 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的物质名称和流向的记号。 3.3. 危险标识 表示工业管道内的物质为危险化学品。 3.4. 消防标识 表示工业管道内的物质专用于灭火。 4、 各分管车间按照有关规定,对分管设备及管道作出 标识。 5、 管道标识 5.1. 管道标识包括管线号、流体全称、流向箭头。 5.2. 其中汉字均采用中文仿宋体,英文代号、化学符号 为正体 大
上海市燃气管理处主编的《燃气管道设施标识应用规范》 ,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 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该规范统一编号为 DG/TJ08-2012-2007,自 2007 年 6 月 1 日 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市燃气管理处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 OO 七年三月二十日 前言 随着本市天然气的快速发展, 本市燃气事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燃气管网和各种设 施在高速建设之中,城市其它项目的建设,立体化施工、打桩、开挖、定向穿越等施工给燃 气管线的安全运行带来隐患。 燃气管道设施的保护成为燃气企业安全工作的重点。 燃气管道 新材料的应用, 尤其是聚乙烯燃气管道的应用, 也给日后燃气管线的查找, 追溯和管理提出 新的要求。 为了确保安全, 规范燃气管道设施标识的标准化, 充分发挥标识的警示作用。 上海市燃气管 理处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