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危 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根 据《职业病防治法》、省编委《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的通知》 (川编发〔 2011〕1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安 健〔2011〕41 号)以及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公 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四川省境内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建、 改建、扩 建和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建设项目 (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职业病 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 主体。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 第四条 建设
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 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 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 2006〕2号) 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DA/T28—2002)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重大建设项 目。 重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 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机制,协调解决项目档
四川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四川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四川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