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6.04.12
工程造价税金由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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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造价税金由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组成, 是地方税收的一项重要来源。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之 后,税金需要单独列项计算,金额大小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 高低。 如何进行税金的计算及筹划, 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 位的切身利益。 国家立法机构近年陆续出台了多项建筑业税 收的法律法规,明确了税金的征收缴纳规定,促进了建筑行 业的健康发展。 一、税金的法律依据 1.1 营业税的法律依据 营业税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主要税种, 按照应税劳务的 营业额征收。 法律依据有: 《营业税暂行条例》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 施细则》、《营业税税目注释》 、《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 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 增值税劳务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关 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 策问题的通知》等。 1.2 城市维护建设

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税金组成和税金计取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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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税金组成和税金计取标准的通知 录入时间: 2011-9-27 11:01:04 来源: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赣建价 [2011]12 号 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税金组 成和税金计取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园林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西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江西省地 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 [2010]36 号)关于从 2010 年 7月 1日起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 人,除按国家规定缴纳教育附加外, 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 征依据,计征比率为 2%的规定,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现行费用定额税金的 组成,增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项目,并相应调整税金计取标准。调整标准详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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