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技 术 交 底 1.1.6.2 交底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2006年 8 月 1 日 施工单位 工 种 混凝土班 交底内容: 水泥焦渣垫层施工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楼地面的水泥焦渣垫层施工操作。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焦渣:焦渣内不应含有有机杂质和未燃尽的煤块,粒径不应大于 40mm(且不得大于垫 层厚度的 1/2),粒径在 5mm 及以下的体积,不得超过总体积的 40%。 2.1.2 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标号 R3.25 号以上。 2.1.4 主要机具:搅拌机、手推车、压滚石制或铁制, (直径 200mm,长 600mm)、平铁锹、计 量器、筛子、喷壶、浆壶、木拍板、 3m和 1m 长木制大杠、笤帚、铁錾子、钢丝刷等。 2.2 作业条件: 2.2.1 结构工程已经验收,并办完验收手续,门框已安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