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分册 排水工程 一、市政管网工程消耗量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的给水、排水、燃气、集中 供热管道工程。 二、市政管网工程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界线划分,给水以用户水表箱为界,排水工 程以用户接入市政管道的接户井为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以用调压箱 (计量表 )为界。 三、市政管道工程沟槽土、石方的挖填、运输工程,执行“第一册”相关子目。桩、桥 管基础、承台,执行第三册相关子目。拆除工程执行第八册相关子目。 四、市政管网构筑物的钢筋工程,执行第七册相关子目。 五、排水管道单位工程量小于或等于 30m时,执行市政维修定额。大于 30m小于或等于 100m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 计算。给水、燃气、热力管道安装工程总工 程量不足 50m时,当管径小于等于 D300m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67;当管径大于 D300mm 而小于等于 D1650mm时,人工、机械乘以
国家 标准号 牌号 C Si Mn P S Cr 中国 GB/T14976- 94 00Cr19Ni10 ≤0.030 ≤1.00 ≤2.00 ≤0.035 ≤0.030 18.00~ 20.00 ASTMA312/A3 12M-95a TP304L ≤0.035 ≤0.75 ≤2.00 ≤0.040 ≤0.030 18.00~ 20.00 ASTMA376/A3 176M-93 TP304LN ≤0.035 ≤0.75 ≤2.00 ≤0.040 ≤0.030 18.00~ 20.00 JISG3447-97 SUS304LTBS ≤0.030 ≤1.00 ≤2.00 ≤0.040 ≤0.030 18.00~ 20.00 JISG3459-97 SUS304LTP ≤0.030 ≤1.00 ≤2.00 ≤0.040 ≤0.030 18.00~ 20.00 DIN17456-85 X2C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