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6.04.19
供热质量与价格标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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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质量与价格标准分析 1 引言 时下,人们对商品住宅、家用电器等有形商品的优质优价已普遍认同。 在名牌效应 的感召下心甘情愿地多花钱购买优质名牌产品。而对热、光、气等 无形商品的优质优价问题 却无人论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商品都应具备 质价相等的属性和权利, 而优质优价则 是市场经济价格杠杆最有效的调控手段。 只有优质优价名牌产品才能得发展;优胜劣汰,社 会才能进步。牡丹江市的铁 南、铁北集中与分散供热小锅炉相比以其良好的供热质量和优质服务; 巨大的社 会和环境效益;深厚的科技含量为牡丹江市民生活档次的提高、环境污染的 治 理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但是由于在制定热费标准上的 “大 锅饭” 和“平均主义”,忽视了热电联产和大型锅炉房集中供热在建设过程中 的巨额投入和运行方 式和成本上的差别。使得集中供热没有得到质价相符的回 报。而分散小锅炉在严重污染环境 的同时,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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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07.2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供热价格管理,保障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供热事 业发展和节能环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行政区域内(包括省辖市、县城及乡镇连片供暖区域)供热 价格行为。 第三条 城市供热价格 (以下简称热价) 是指城市热力企业 (单位) 通过一定的供热设施 将热量供给用户的价格。 第四条 国家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 允许非公有资本参与供热设施的投资、 建设 与经营,逐步推进供热商品化、货币化。 第五条 热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 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热价定价机关)制定。 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热价,具体工作由其所属价格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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