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5 停车场管理办法 一、目的 1、 规范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所属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管理 制度,维护停车场车辆进出、行驶与停放秩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运转正常,防 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 规范中心各项目停车场收费管理行为, 规范 IC/ID 卡制卡、智能车辆识 别、发放、票据管理制度、车管员行为规范、设备设施配置与维护、标志标识设 置、环境卫生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确保停车场规范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心所属各项目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 三、职责 1.中心管理职责 (1) 中心质量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对各项目项目管理部进行全面指导、 督 查实施; (2) 中心财务部配合做好收费及票据管理制度的指导、督查工作; (3)中心运营部依据项目部和中心财务部的日常检查结果对违反停车场管 理制度的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2.项目管理职责 (1) 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负责执行本管理办法
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停车场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保管服 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 停车场 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停车场 所。 停车场分为营业性停车场和非营业性停车场。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为车辆提供有偿停放 保管服务的停车场;非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供车辆无偿停放的停车场。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经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各类停车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行业 管理工作。 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停车场的管理工 作。 市、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使本办法规 定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公安部门负责对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消防、车辆行驶安全秩序 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环保、价格、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