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导致失去土地的农民数量呈快速增加趋势.而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无法覆盖到全部的被征地农民,同时由于缺少必要的法律法规,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随着被征地农民数量的不断增加,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很可能会影响到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以及经济发展,进而可能会对全国的社会发展产生影响。因此,构建完善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迫在眉睫。
济阳政发〔 2004〕22号 济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阳县征(使)用 土地补偿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济阳县征(使)用土地补偿办法 ?已经县政府修改通 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 OO四年六月十日 济阳县征(使)用土地补偿办法 为确保征(使)用集体土地后农民利益得到保护,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就 城镇建设用地、独立工矿用地制定本办法。 一、补偿方式 按土地平均收益长期补偿。 二、补偿原则 依照依法征地,分类补偿,年年结清,长期受益,定期 调整,受益保值的原则进行。 三、补偿标准 1、县城规划区内征(使)用农用地补偿费用,每亩每 年最高不超过 1500斤小麦价款(按前三年平均值计算)。 2、县城规划区外征(使)用农用地补偿费用,按小麦 前三年的平均价款结算,每年每亩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