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城乡规划局责任清单 (共 24 项) 一、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盖章):县城乡规划局 序 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法律依据 备 注 1 组织县中心城区城 市规划的编制与报 批;指导各乡镇城 乡规划的编制与实 施;参与国土规划、 区域规划、江河流 域规划、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的编制。 负责编制和修改桂阳县城总体 规划、组织编制中心城区有关 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 城市设计、重要地块修建性详 细规划 《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第十 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 >办法》第十三条、第 十四条 负责城县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 细规划和城市、 镇的重要地块 修建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告 《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六条, 《湖 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 第一十六条 负责组织对城县总体规划实施 情况评估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六条 负责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 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铜政, 2007? 32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铜陵市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一日 铜陵市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努力使民政事业与构建 “和谐铜陵”的目标相适应,根据 ?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特制定本发展规划。 “十五”期间,我市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在保障人民 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 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和进步等方面 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我市“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 基础。“十一五”时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 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也是各种社会矛盾进一步凸显的时期。 因此, 制定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