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控制概算超支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屡屡发生概算超估算、 预算超概算、 结算超预算 (即“三超”现象) 的情况,主要应从制度建设和机构设立理清职能二方面着手, 即建立起一套从概算到结算的 全过程投资公示制度、 考核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等投资造价临控制度体系; 同时设立一个对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进行专管的独立机构,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进行全过程的、 系统 的、专业化的监管, 机构直接隶属于政府, 对政府投资负责, 并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之间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分工和协作, 对中介机构出具的成果进行论证和审查, 提供给政府决 策,避免建设过程中各种损失和浪费行为, 进一步提高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 益,从而避免和根治 “三超”现象。在此基础上再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注重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确控,切实把好源头关。可行性研究、投资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