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川市特种行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2012年 11月 8日银川市人民政府第 10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2 年 11月 23日银 川市人民政府令第 9号公布 自 2012 年 12月 24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特种行业节约用水管理,规范特种行业用水行为,依据《宁夏回 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银川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行业用水是指洗车、洗浴(足浴)、人造雪场、高尔夫球场、 游泳场等行业用水。 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从事前款所列特种行业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特种行业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市城市 节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特种行业节约用水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水务、交通、规划、体育、工商等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特种行 业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水利工程造价与招投标 施工用水价格的组成 1.施工用水分类 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用水,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两部分。生产用水指直接进入工程成 本的施工用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用水、砂石料筛洗用水、混凝土拌制养护用水、钻孔灌浆用 水、土石坝砂石料压实用水等。生活用水主要指用于职工、家属的饮用和洗涤等的用水。水利 水电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中施工用水的水价,仅指生产用水的水价。 2.施工用水价格的组成 由基本水价、供水损耗摊销费和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 组成。 (1)基本水价 基本水价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高峰用水量所配备的供水系统设备(不含备用设备) , 按台时产量分析计算的单位水量的价格。基本水价是构成水价的基本部分,其高低与生产用水 的工艺要求以及施工布置密切相关,如用水需作沉淀处理、扬程高等,则水价高,反之水价就 低。 (2)供水损耗摊销费 水量损耗是指施工用水在储存、输送、处理过程中的水量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