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2007 年修正) 颁布时间: 2007/05/10 实施时间: 2002/03/01 颁布部门:武汉市人民政府 时效性:有效 (2002 年 2月 8日武汉市人民政府第 130号令公布 自 2002 年 3月 1日起施行 根据 2007 年 5 月 15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 176 号令发布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 管理实施办法 >的决定》修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 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建设项目的顺 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 并需要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安 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 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