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机构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1、本条所指的施工组织设计还包括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 度计划、施工工艺和技术方案等文件。 2、承包人进场后,应积极进行主体工程开工前的施工准备 工作,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和施工合同的约定分项、 分类进行准 备工作,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时最主要的工作之一。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a、所采用的施工方法或工艺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 能保证施工质量; b、施工布置能满足施工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要求; c、施工所用材料满足设计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d、施工现场内外交通满足施工要求; e、施工辅助设施、临时性建筑工程满足施工要求,保证施 工质量; f、施工所选择的机械设备的型号、规格、性能能满足施工 要求,保证施工质量; g、主要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项目部的组 织机构能满足施工要求,保证施工质量; h、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一、安全用火管理制度及管理范围 1、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在施工场所及生活区内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 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 3、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电器烧、 烤、煨管和易产生火花的切割作业含无齿锯切割作 业; 三、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 1、凡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必须办理《用火作业票》 ; 2、用火作业坚决执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没有经安全部门批准无用火作业 许可证不用火; 3、用火监护人(看火人)不在现场不用火; 4、作业场所易燃物、可燃物未清理,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5、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标准的作 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严 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