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文库 9-2 配筋构造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配筋构造,主要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02),并参考有关规程及工程实践经验编写而成。 9-2-1 一般规定 9-2-1-1 混凝土保护层 1.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 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 应根据表 9-12的环境类别和设计使用年限进行设计。 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 表 9-12 环境类别 条件 一 室内正常环境 二 a 室内潮湿环境;非严寒和非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 直接接触的环境 b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 三 使用除冰盐的环境;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水位变动的环境;滨海室外环境 四 海水环境 五 受人为或自然的侵蚀性质物影响的环境 注: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划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 JG1 24 的 规定。 2.混凝土保护层的最小厚度 混凝土保护层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 第 2.1.14 条 混凝土构造柱 structural concrete column 在多层砌体房屋墙体的规定部位,按构造配筋,并按先砌墙后浇灌混 凝土柱的施工顺序制成的混凝土柱,通常称为混凝土构造柱,简称构造柱 (GZ)。 为提高多层建筑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 , 规范要求应在房屋的砌体内适 宜部位设置钢筋混凝土柱并与圈梁连接 ,共同加强建筑物的稳定性。这种钢 筋混凝土柱通常就被称为构造柱。构造柱 ,主要不是承担竖向荷载的,而是 抗击剪力 , 抗震等横向荷载的 . 构造柱通常设置在楼梯间的休息平台处,纵横墙交接处,墙的转角处,墙 长达到五米的中间部位要设构造柱。近年来为提高砌体结构的承载能力或 稳定性而又不增大截面尺寸,墙中的构造柱已不仅仅设置在房屋墙体转角、 边缘部位,而按需要设置在墙体的中间部位 , 圈梁必须设置成封闭状。 从施工角度讲,构造柱要与圈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