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若干问题的分析
格式:pdf
大小:467KB
页数: 3页
法律制度的设计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观察和研究法律的实效。就《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部分条文展开分析后得出以下结论:开发商可以成为业主;任何一个业主在业主大会上可能拥有一票否决权,但是不可能拥有一票决定权;《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业主的义务是为了防止搭便车;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和车位等公用面积的比率需确立上限或下限;《物权法》施行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中还可能存在强制拆迁。
我国物权法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不足与完善
大小:2.1MB
页数: 2页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近现代民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早在十九世纪初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被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各国所普遍确立。我国《物权法》在第六章中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做了专章规定。本文从《物权法》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不足出发,结合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
物权法所有权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物权法所有权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物权法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