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规范消防设施的配置、使用、检查维护等工作,特制定此规定。 一、消防设施、设备的范围 1、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标识牌、警示牌、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消防通道、安全门等。 2、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防烟面罩、消防斧头等。 二、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 1、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未设有消防栓的项目部,室内灭火器的设置要求:每 50平方米配备 4kg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 1 具;每个项目的 生产场所配备灭火器不少于 10 具。办公室、宿舍、小型仓库等按每两个房间配备 4kg 干粉灭火器不少于 1 具;每 个办公生活区配备灭火器不少于 4 具。 3、所有项目部的配电房、电控室、厨房等消防重点场所,每个房间内配备 4kg 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 2具;值班室、 门卫室等单独建筑配备灭火器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