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 进一步加快我市农 村新民居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现制定全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实施方案如 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 省、市一 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要求,以新建改造农民新居为目标, 以优化农村环境面貌为重点, 积极引导农民转变生活居住方式, 建设具有现代特 色、方便农民、经济实用的新型住房 ;立足节约用地, 加大旧村改造力度 ;坚持统 筹协调,同步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逐步把全市农村建设改造成设施配套、 环 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农村实施新民居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原则。 建设农村新民居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保 障农民权益,不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通过政策支持,市场促动,引导
新民居建设的方法途径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新民居建设的方法途径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新民居建设的方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