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招标方式越来越广泛地被运用到工程项目的采购过程中。《招标投标法》对必须招标采购的项目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是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是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是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以上项目达到一定标准和范围的,均必须采取招标方式确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本文从招标代理机构的角度,讨论项目招标过程中几类常见风险类型,并就如何识别、分析与防范,作初步探讨。
政府引入PPP项目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各自的禀赋优势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从而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为此,政府需要充分发挥PPP应具备的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减轻财政负担等基本功能。但在现实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政府在实施PPP项目时容易偏离其目的及功能,致使PPP项目存在腐败风险,具体表现为信息公开的腐败风险、职能履行的腐败风险、招标竞标的腐败风险、制度落实的腐败风险、官员自身的腐败风险等。在剖析腐败风险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构建完备的信息公开机制、健全PPP监督机制以及完善有关PPP的法律体系等具体措施,以期为预防PPP项目腐败风险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