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性质 城市规划管理 部门根据 城市总体规划 的需要,对某种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 居住用地 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工业用地 M、物流仓储用地 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S、公用设施用地 U、绿地与广场用地 G。 分类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城乡用地分为 2 大类、 9 中类、 14 小类,而常用的用地性质实际上是指其中一小类 —— R11。 城市建设用地的性质分类: 分类 类别代称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 地 居住用地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 地 R1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 文化、体育、商业、 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1.1 城市用地分类 1.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1.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1.1.3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大类、中 类、小类。 1.1.4 其中, 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 E6类用地属于 村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1.1.5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 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1.1.6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 1.1 的规定。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表 1.1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 围大 类 中 类 小 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 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 住宅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