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市征地房屋拆迁工作,更好地维护被 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体现依据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的原则,根据《南京市征地房 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 2007〕6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京市征地房屋拆 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调整如下: 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标准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标准不 作调整,原房补偿款标准适当调整,具体见附表一。 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标准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区位补偿款标准不作调整,原房补偿款标 准适当调整,具体见附表二。 三、住宅房屋拆迁搬家费、自行过渡费和提前搬家奖励费等补偿标准 1、搬家
市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宁政发〔 2010〕263 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市征地房屋拆迁工作,更好地维护 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体现依据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的原则,根据《南京市征 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 2007〕6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京市征地 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调整如下: 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标准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标准 不作调整,原房补偿款标准适当调整,具体见附表一。 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标准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区位补偿款标准不作调整,原房补偿款 标准适当调整,具体见附表二。 三、住宅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