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治理五项制度 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 查、分级、建档、报告、整改、监控、效果评价、资金保障 及使用等事项,并组织落实。 2、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隐患 排查治理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建立并落实各部门、 各类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制。 4、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认 真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及时排查治理 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 5、制定隐患排查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开展以安全生产专业 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排查整改和效果评价,建立隐患排查治理 的长效机制。
中铁一局京福铁路客专闽赣 V标五公司分部 隧道安全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铁建设【2010】 162号),《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 (铁建设【 2007】 200号),《关于铁路高风险隧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工管 质【 2011】36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五公司分部隧道施 工安全管理,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各项工作,确保 五公司分部隧道施工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五公司分部隧道 实际情况及项目经理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五公司分部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治理领导小 组,并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史红军 副组长:薛骞、刘军、李建宏、 成 员:赵晓军、程志军、任洪武、罗来红、唐加刚、许晏 勤及分部各部门(室)负责人 2、领导小组职责 ①分部项目经理、领导小组组长史红军负责五公司分部隧道 项目安全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