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中心一线职工招录与管理制度(试行) 为规范环卫中心人员招聘流程和健全人员选用机制, 同时实现人力资 源的合理配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一线职工新录用流程 (一)相关科室提出招工申请,填写《环卫中心招工登记表》 (见附 表一),并报分管领导审核。 (二)综合科进行登记审核,并报中心主任审批。 (三)中心主任审批同意后,由综合科负责招工,有合适人选后,综 合科负责出具《招工体检联系单》 。 (四)综合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体检进行审核,并报中心主任审批, 中心主任审批同意后,由综合科通知用工科室安排到相应岗位,用工科室 须做好相关岗前培训,并向其告知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和要求,人员试用期 为两个月。 (五)试用人员上班时间满两个月后,由用工科室提出是否正式录用 意见,逐级审核同意后正式录用,同时综合科负责与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 同或劳务协议,并正式登记录入职工名册。 二、招录限制 单位实行招聘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