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九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九洲·东方水岸质量管理细则 为了保证九洲·东方水岸项目的工程质量目标能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细 则。 一、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管理 1、原材料(构配件)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备案证,并符合 设计、建设单位质量要求。 2、所有材料的取样和送试,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见证,施工单位施工 员或试验员完成,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 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不准用于工程中, 若用于工程的处责任单位 5000 元罚款并责令返工重做,材料、构配件、设备使用前,施工单位要填写材料报 验单附有效证件,向监理报验。 3、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需制定试块、试件的送试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批。在 工程进行过程中, 若发现试块、试件送试不符合要求, 处责任单位 5000元罚款。 4、所有试块制作,试件取样的制作必须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进 行,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