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政办, 2010? 30号 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周宁县新城区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狮城镇、浦源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周宁县新城区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 2010年第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 2 - 周宁县新城区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为完善城区各功能分区和基础设施, 推进滨海高山生态旅游 县建设,确保新城区建设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福建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统一 全省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闽政文, 2005? 592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 民合法权益的通知》 (闽政, 2004? 2 号)、《福建省劳动保障厅 等部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