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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1.08
装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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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装修中的验收     1、水电线路验收。业主要注意水、电工的操作是否专业,要检查所有的改造线路是否畅通,布局是否合理,操作是否规范,并重新确认线路改造的实际尺寸。只有线路改好后,嵌灰工才可以接下去封墙、挂腻子。     2、木工活尺寸验收。木工基础做完之后,房间内的吊顶和石膏线施工完毕,厨房和卫生间的墙面砖已贴好,粉刷的墙面已刮完两遍腻子。此时的验收工作业主要仔细核对图纸,确认各部位的尺寸。     3、木工活质量验收。此时所有木制品的饰面板贴好,木线粘钉完毕。业主检查要偏重于木制品的色差和纹理以及大面积的平整度和缝隙是否均匀。     二、完工后的验收     1、电力线路。电路铺设要符合施工规程和安全标准,插座距地面不低于30厘米,三线插座接地线,厨房和空调线路要专线铺设,总闸安装有防漏电开关,灯具安装牢固。     2、门窗。开关自如,门框、窗框及玻璃周边密封良好

论装修物的法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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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0 6 年第 3 期 SHANDONGJUSTICE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 房屋租赁已成为社会经济 生活中日渐频繁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房屋租赁发生的 纠纷也骤然增加 , 而房屋装修物的处理是房屋租赁纠 纷的难点。!"对此类纠纷的处理依据不同, 结果也难统 一。以下案例可让我们更感性的认识这一问题。某居委 会将其沿街房屋出租给他人用于酒店经营。租期五年, 每年租金 5000 元。承租人承租后投入 30 万元进行装 修。合同期满后, 经评估, 装修物现存可利用价值 3 万 元。居委会要求承租人腾房 , 承租人要求居委会对其 装修物进行补偿 , 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审理法院认 为 , 装修物属添附 , 根据添附理论 , 居委会取得装修物 是有益费用 , 属不当得利 , 承租人有权请求居委会返 还。判决居委会支付 3 万元补偿费, 承租人腾房。居委 会不服 , 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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