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 2011? 5号 关于明确苏州市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相关中介咨询机 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 的通知》(苏政发 [2011]3 号)规定,自 2011年2月1日起,江苏省地方 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由实际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 1% 提高到 2%,现将列入工程造价的各项税金费率明确如下: 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税金包括营业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教 育费附加(包括地方教育附加) ,其中: 1 、营业税税额 =应纳税营业额×适用税率,税率: 3%; 2 、城市建设维护税 =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市区 7%、县 镇5%、乡村 1%; 3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 3%; 4 、地方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税额×
- 1 - / 22 海安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年度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海安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海安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2 - /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安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主要负责我县境内建设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