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4 年版) 第一章 总则 1.1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与《城市规划法》和《省实施办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其适用范围同《省实施办法》。 1.3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规定。 1.4 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
六盘水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提高规划管理工作水平, 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 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同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 划法〉实施办法》、 《六盘水规划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规范,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目专 业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规划及建筑总平面图设计,必须符合本规定。 各项规划应采用北京坐标系统和 1956 年黄海高程系统。 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与实施, 均按本规定执行。 城镇个 人建房(包括城市居民建房和农村个人建房)参照执行。 本规定未明确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第四条 六枝特区、盘县、水城县、钟山区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 城市建设
成都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成都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成都规划技术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