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6.04.18
城市管理条例

格式:pdf

大小:86KB

页数: 40页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 (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城市环境的需求, 提高城市管理 水平,创建生态宜居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管理, 是指为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转、 维护城市公共空 间良好秩序,对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公路、城市排水、河道、公共客运交通、道路交 通安全、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与社区环境等实施的管理。 本规定适用于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建成区、区县人民政府所在街镇以及市人民政府确 定的其他实施城市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 城市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规划、建设、管理要充分体现以 人为本; (二)坚持体制创新,建立管理重心下移、区县为主、权责明确、务实高效的管理体 制; (三)坚持科学管理,机制创新,健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政府监管、运转高效

辽宁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格式:pdf

大小:19KB

页数: 12页

辽宁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 2012 年 3 月 2 日浏览次数: 62 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创造 良好的居住环境,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 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城市住宅区的物业管理。 城市新建住宅区和共有设施设备齐全的城市原有住宅区,应当实行物业管 理;配套设施不全的原有住宅区,应由当地政府组织整治,达到规定的条件后 实行物业管理。 第三条 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互利、便民的原则,实行招标投标 制度。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选聘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统一管理。 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住宅区是指以住宅为主,配套设施齐全,达到一 定规模的城市居住区域。 本条例所称城市住宅区物业(以下简称物业),是指城市住宅区内房屋及 相关共用设施设备和共有场地。 本条例

热门知识

城市住宅管理条例

精华知识

城市住宅管理条例

最新知识

城市住宅管理条例
点击加载更多>>
专题概述
城市住宅管理条例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