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健全公司内部管理监督机制, 加强效能建设, 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推动重点工作开展, 以按 时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安全运行和稳健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督查工作必须依据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以围绕公 司经营目标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评估 和评审公司的管理行为、 管理能力和管理状况, 并针对性的提出督查 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内部督查工作旨在监督 公司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在公司的贯 彻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和反馈,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服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作督查对象, 包括各部门、项目及中层以上 管理人员,子公司经营班子。 第二章 内部督查工作职能机构及职权 第五条 公司成立重点工作督查工作组。组长由公司党总支书记兼 任,组员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兼职组成。 第六条
附件: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督查督办工作是为推动战略规划、年度计划、 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 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 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本部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 平,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 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 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四条 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 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 部署、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第五条 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为归 口管理部门,本部各部门及系统各企业应充分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其责任主体作用。 第六条 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讲究工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