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督办制度 各科室: 为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使本站各项工作及制度能够落到实处, 避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现象,提高服务质量 ,及时高效地完成 年度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的范围: 1、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重要决定及下发的督查督办通知单, 上级领导批示件、上级部门转办的重大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 2、单位重要发文、重大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 3、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情况和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4、站务例会布置的主要工作和有关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 二、督查督办工作的原则及要求 1、领导负责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原则,凡需要下发书面 “督查 督办单”的事项均需要站领导审批。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综合办公室具体落实督查督办工作, 各科室按照职责和分工,协助完成分管的督查督办任务。 3、督查督办工作要求应从实际出发,讲求效果,要实事求是地 反映问题和工作情况,同时,
中铁一局京福铁路客专闽赣 V标五公司分部 隧道安全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铁建设【2010】 162号),《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 (铁建设【 2007】 200号),《关于铁路高风险隧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工管 质【 2011】36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五公司分部隧道施 工安全管理,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各项工作,确保 五公司分部隧道施工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五公司分部隧道 实际情况及项目经理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五公司分部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治理领导小 组,并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史红军 副组长:薛骞、刘军、李建宏、 成 员:赵晓军、程志军、任洪武、罗来红、唐加刚、许晏 勤及分部各部门(室)负责人 2、领导小组职责 ①分部项目经理、领导小组组长史红军负责五公司分部隧道 项目安全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