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相关文件 精神,为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更好地开展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 则。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二、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组, 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 校招生办公室、 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任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校招 生办,办公室主任由校招生办主任兼任。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第三条 各学院相应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复查小组 ”),院长任组长,负 责本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三、入学资格复查程序 第四条新生报到应由本人持我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
工程量清单招标 清标实施细则(试行) 1.目的 规避(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风险,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成本, 为公司节约建设资金。 2.适用范围 公司自建、代建项目的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3.总则 本细则所指的清标活动,指的是定标后对中标文件开展的审核、 确认工作。清标工作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招标承诺、中标文件及 陕西省建设、造价主管部门规定的计价规则、 文件等为基本依据进行。 4.职责 4.1施工类招标的清标,由计划合约部负责组织进行; 4.2 方案招标的清标,由计划合约部组织,设计部、项目部配合 进行。 4.主要工作内容 清标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审核中标文件有无下述风险情况出现: (1)人、材、机价格及清单综合单价有无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价 格情况; (2)定额套用是否按照清单描述进行,有无多套、漏套情况; (3)不可竞争费用是否按相关规定计入; (4)甲供材、暂定价是否按招标文件约定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