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窗 1、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7.2.5 条中有 具体规定: “7.2.5 供消防扑救人员进入的窗口的 净高度和净宽 度均不应小于 1.0m ,下沿距室内地面 不宜大于 1.2m , 间距不宜大于 20m 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 2 个,设 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 对应。窗口的玻璃应 易于破碎 ,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 明显标志 。” 2、 (1)建筑物与 消防车道 相对应的范围内,必须设置直 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 (2)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每层均应设置可供 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窗口的净尺寸不得小于 0.8m ×1.0m ,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 1.2m ,该 窗口间距不应大于 20m ,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 应设置可在室外识别的明显标志。 设置要求:( 1)建筑高度大于 36m 的住宅建筑,其他 一类、二类
电梯盘车紧急救援方法 一、电梯轿厢停于接近电梯平层的位置时的救援步骤: 1、两名 A、B故障处理人员分别到达电梯机房与电梯轿厢所在楼层。 2、A 处理人员先切断升降机主电源,但必须保留轿厢照明。通过电梯机房的直 线电话与被困者取得联系,告知被困者静候解救,切勿尝试自行设法离开。 3、B处理人员用电梯层门钥匙将电梯所在层门打开约 30~40CM,观察电梯轿厢 所在位置。 4 、若轿厢位于平层位置上下 60cm范围内时,被困者可顺利离开, 可直接用专用 钥匙打开电梯所在层门协助乘客离开。 5、关闭层门 ,以防别人进入轿厢;不慎掉入井道。 二、电梯轿厢远离电梯平层时的救援步骤: 若轿厢位于非上述位置时, 被困者无法顺利离开, 则需要按以下步骤手动盘车平层 后再将乘客放出。 1 、先安抚乘客情绪,告知正在进行解救操作,让其耐心等待救援。 2 、拆除电梯牵引电机尾端的保护罩,将专用盘车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