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大庆市建设局 大庆市财政局 庆建发〔 2005〕59 关于转发关于 2005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办法的通知的 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财政局,各中、省直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各有 关建设、施工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二○○五年建 筑安装等工程结算办法的通知》 (黑建造价〔 2005〕第 12 号)转 发给你们,并就结算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做如下 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 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招投标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 制。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项目特征描述应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要求填写,不得漏项。工作内容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不同的, 应在项目特征中予以描述。 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问题执行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关于《建设工
庆建函〔 2006〕29号 大庆市建设局关于 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 据气象部门预报,我市已进入主汛期, 8月初,局部地区有 大到暴雨, 可能引发积涝和江河流域汛情, 按照市政府防汛抗旱 指挥部的要求,为及时掌握汛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发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 做好防汛工作, 现将有关要 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建设局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 内的村镇防汛工作,建设局一把手负总责。 (一)对本区域内靠近江河湖泊和易涝的村镇进行现场踏 察,了解当地地形、地貌和目前降水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出现 险情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 (二)对本区域内危房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动员在危房居住 的居民转移到安全地带,对于可以进行维修的危房提前维修加 固; (三)及时掌握本区域内降雨情况, 如居民点发生涝情和灾 情,及时上报,采取措施,组织救援; (四)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