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建设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 网站的建设。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友好 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费用、交付方式 1、项目的内容 网站栏目: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宣传教育、 专项工作、监察执法、政策法规、党建廉政 )。 2、网站制作费用: 3、开发进度:按甲方要求 15个工作日内完成指定栏目的制作并交付使 用。 4、付款方式:制作完成并交付甲方使用,收到乙方开掘发票后一次性 付清制作款项。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 提供所有需要放到网上的资料交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 3. 按照附录一的要求,及时支付费用。 4. 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 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按甲方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的开发
■ 网站建设目录规范 遵从原则:以最少的层次提供最清晰简便的访问结构。 1、目录以代表此目录文件内容含义的英文单词命名,目录名若为单个单词,均须小写,目录名若大于等于 两个单词,从第二个单词起的每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其余字母小写。网站根目录下所有一级子目录均在 目录名前加上 v2 以作标识。如网站根目录下的 images 目录命名为 v2images 。此规范适用于以下各条款, 不另作说明。 2、网站根目录:只允许存放网站缺省命名文件(如 default.asp 、 index.asp )一个,以及其它必备的文件 (如 golas.asa )。网站缺省命名文件内不得包含具体内容,只提供重定向功能,重定向至 main.asp 。 3、网站根目录下开设 images 子目录,用以存放不同栏目的页面都要用到的公共图片,例如网站标识、导 航栏图片、按钮等。 4、在网站根目录下开设 files 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