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归档与验收 为加强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建立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保证建设工程 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安全形成、科学归档、妥善保管与有效利用,2009 年 7 月 8 日,大连市建委印发了《大连市建 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暂行)》。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从 2009 年 10 月 1 日开始,在全市推广使 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编制软件》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凡 2009 年 10 月 1 日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需使用该软 件编制竣工档案。 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编制软件的推广、培训、升级等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建设工 程电子文件的制作和归档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验收、接收和管理、利用工作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编制软件使用电子签名。法人电子签名的行为主体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管理及专业技 术人员电
附件 1: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一、基本规定 1、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加强对电子文件全过程的管理, 将电子文件管理纳入 工程管理工作、业务技术管理工作、科研管理工作之中,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 规范工作流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 和安全性,能够反映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2、建设单位应负责本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并按下列流程开展建设 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归档、验收移交等工作: 1)在建设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对工 程电子文件的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所需经费应当在工程预算中单列。 2)收集和积累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电子文件,并进行整理归档; 3)组织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单位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和整 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各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