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砖基 础工程量计算规则为: 计算砖基础工程量时,首先要明确砖基础与砖墙的划分 界限。砖基础与砖墙的划分,参照以下标准: (1)基础与墙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 为界 (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 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分界线位于设计室 内地面 ±300mm 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 ±300mm 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以下为基 础,以上为墙身。 砖基础工程量,按施工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 嵌入基础的钢筋混凝土柱和柱基 (包括构造柱和构造柱基) 、 钢筋混凝土梁(包括地圈梁和过梁)及单个面积在 0.3m2 以上孔洞 所占的体积。 对基础大放脚 T 型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 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