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市场专业工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专业工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专业工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活动,实施对专业工 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 法将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依法将建筑工程劳务作业 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的行
分包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1 为加强项目分包的管理, 提高分包管理质量, 保障企业权益, 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结合经理部现有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分包管理应遵循充分竞争、 规范管理、诚信经营、合作共赢、 共同发展的原则。 1.3 商务部、劳务部分别是专业分包、 劳务分包的主管部门, 全 面负责专业分包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代表经理部进行分包合同的施 工履约。 第二章 管理职责 2.1 经理部商务部、劳务部 负责分包的管理,制定实施细则; 组织对分包商的考察、评估、洽谈及合同起草、签订工作; 督促项目经理部按时办理分包付款结算,审核分包付款结算。 2.2 经理部项目管理部、财务部是项目分包管理的配合部门,配 合对项目分包的管理工作。 2.3 项目经理部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分包管理规定; 参与分包商的考察、洽谈及合同起草、签订工作; 负责监督和管理分包合同的履行,评价分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