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招标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信息发布行为, 提高招标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企业国有 产权转让及租赁承包、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外, 依法必须招标 项目发布招标信息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招标信息,包括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和有关中标结果等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信息发 布事宜,并遵守本办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三条 招标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信息发布及时、 内容规范统 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获得查找的原则。 第四条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省政府的授权,按照客 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定本省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 告(含资格预审公告)的报刊、信
投标邀请函 XX 公司就工程项目— XX 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此项目为国债项目,项 目资金已落实。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XX 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厂区 XX 工程工程。 2.建设单位: XX 公司?。 3.工程建设地点: 二、工程施工范围: 本标段包括: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和合格条件: 具有土建及安装施工独立法人单位资质, 且有相同或类似本项目的施工经历和业绩, 并已按 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四、计划开、竣工时间(暂定) : 建设周期为 2007 年 月 日到 2007 年 月 日,合计 天。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向建设单位提交人民币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此保证金于投标之 日起一个月后返还。 标书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 六、付款方式:此条由投标人填写,可视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 七、投标报价: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07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