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建设厅 关于发布和实施《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闽国土资综〔 2008〕 199 号 (2008 年 7月 2 日)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局、经发局) 、经贸委(经委、经发 局、经贸局)、建设局、规划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 [2006]31 号)、《国 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国发 [2008]3 号)和国土资源部 《关于发布和实施 〈工 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8]24 号)的精神,强化对工业用地的调 控和管理, 落实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经研究, 决定对省国土资源厅、 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省建设厅 2005 年发布的《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和用地规划控制指标 (试行
福建定额总说明 一、《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FJYD-101-2005)( 以下简称本定额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GJD-101-95) ,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是福建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 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是编制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 招标标底和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依据; 是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概算、 投资估算的基础。 是编制建筑工程企业定额、 投标报价的 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地下室的人防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 及合理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