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 为加强“东盟多式联运仓储物流园区”项目建设管理,切实 贯彻设计意图, 合理控制工程规模和技术标准, 保证变更合理性及技 术经济性,明确操作程序, 规范变更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在 经批准的设计概算内,特制定本办法。 1.2 凡在“东盟多式联运仓储物流园区”项目范围内实施的工程 及其参建单位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勘察单位 ),均执行本办法。 1.3 本办法包含变更的分类定义,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1.4 云南腾晋物流有限公司或其上级主管单位是工程变更的决 策机构。 1.5 云南腾晋物流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部门, 按其职能对口管理 工程变更的相关事务。 1.6 建设单位派驻现场的业主代表, 代表业主在项目现场综合处 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工程变更(签证)的现场见证。 二、工程变更的定义 2.1 工程变更按起因性质分为:设计变更、施工综合变更。 2.2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张承高速公路崇礼至张承界段工程建设管理, 规范工程设计变 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有效控制投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设 计变更管理办法》 (2005年第 5 号)、《河北省交通厅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 则》(冀交基 [2006]8号)、《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 细则》(冀高办 [2011]285号),同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张承高速公路崇礼至张承界段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 包 括主体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隧道工程)和沿线设施 工程(房建工程、交通安全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 。所有在本项目从事设计、 施工、监理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三条 筹建处 XXX 负责工程设计变更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总工办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