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大厦 (以下简称A大厦 ) 被告: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设公司 ) 2001年8月20日,A大厦与建设公司签订了《装修改造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约定:总工期132天, 工程承包造价为人民 币1850万元。 该合同同时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合同为一次包死合 同,包括室内外装修、土建改造、新建区域机电。乙方负责本工程工 程款总包,其中室内外装修、 设计施工为乙方承包范围。 土建加建工 程、新建区域机电由甲方另行发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甲方于2001 年8月20日提供建筑、 机电施工图一式八套予乙方, 乙方施工范围 内的装修图纸由乙方设计, 经甲方批准后使用。 合同正式签订后15 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60%作为预付款; 乙方开始拆除之25 日内支付工程款总额的10%作为设备用款;开工后60日支付1 5%工程款;开工后90日支付14%工程款; 两年保修期满3日内
涪陵区城区堵点清淤疏浚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重庆市涪陵区水务局 乙方:(承包方)重庆市涪陵区水利供水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 雨季即将来临,城区市政排水堵点应立即进行疏浚清淤, 以满足城市的防洪 防涝安全需求,避免给国民经济带来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 友好协商,甲方将城区堵点清淤疏浚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 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涪陵区城区堵点清淤疏浚工程 2、工程地点:涪陵区黎明路转盘至区政府沿线、二门诊至八角井沿线、 城五小至卫校沿线、南门山至易家坝及易家坝转盘沿线。 3、工程承包内容: 沿线市政排污管、沟清淤疏浚,检查井及雨水篦子清淤,以及依蝶商场 对面和海怡天广场对面的抢险工程。 4、工程承包形式:总价承包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