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年 4 月 19 日 吊车管理办法 文档仅供参考 2 2020年 4 月 19 日 吊车管理办法 为保证吊车安全、规范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吊车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内审具体负责,使用由总支书 记或机电矿长批复、调度室登记、内审车队长调度。 二、本单位使用吊车必须书面写出《使用吊车申请》,经主 管矿领导批复后交调度室,调度室通知内审车队长,车队长开具 《吊车派车单》,司机持派车单做好出车准备。 四、吊车外出作业,必须经矿总支书记批复,由内审开具吊 车派车单方可外出作业,若未经批复,私自外出作业,发现一次 处罚车队 500 元。生产技术部负责吊车外出作业费用计算工作。 吊车司机完成外出作业后将吊车派车单交回生产技术部签字确认 后月底将吊装费缴财务,将吊车派车单交生产技术部存档。 五、吊车在公司外的其它单位作业单价 1、32 吨吊车收费标准为 400 元 /小时, 8 吨吊车收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司针对本企业公务、 业务车辆较多的特点, 为了完善企业人员及设备安全, 特制定本公务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员工从申请使用车辆到开车前后应办的所有手续, 如检查、保养、维修、 管理,直至使用中违反交通法规及事故损害处理等事务,都必须遵守本办法执行。 第 一条 车辆管理 1、 公司公务车的一切非随车证件及其稽核等事务统一由公司负责保管, 配属给专人及配属 给各部门的车辆,都应由部门主管指派专人负责维修、检查、清洁等工作。 2、节假日及下班时间, 公务车一律在公司内停放, 驾驶人不得将车辆开回家中, 或作私用, 如果特殊情况需要使用, 需提前向公司车辆管理领导申请, 违者每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的绩 效奖金。 3、 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的地点,要确保车辆安全。 4、 公司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否则除扣除责任人一个月的奖金外, 由此引发的 一切后果需由出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