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延期补充协议 根据 2009年 10月 11日株洲大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监理方株洲诚信建设监理有限 公司签订的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的规定 , 合同日期为 2009 年 9 月 4 日 -2010 年 8 月 4 日止,经双方协商,继续聘请株洲诚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工程进行监理 ,经双方协商 一致 ,签订本协议。 委托人(甲方):株洲大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人(乙方):株洲诚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臻品 ?仙居岭项目 工程规模 : 臻品?仙居岭项目 1、 2、3、4 栋砖混结构, 5、6、7 栋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 为 48811m2。 一. 乙方必须按照建筑工程监理规范认真履行职责 , 直至本项目完工 .必须继续执行 甲、乙双方签订的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的具体规定。 二. 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的延续 ,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