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6.04.11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1

格式:pdf

大小:6KB

页数: 2页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 一、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 (一)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生产加工、检测、医疗、储运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 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等均为设备。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制作的设备。 设备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制造厂制作成形的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4.无论用于生产、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二)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

建筑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

格式:pdf

大小:94KB

页数: 12页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建筑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的暂行规 定》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地税发 [2009]117 号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的暂行规定》 已经省局 2009年 9月 17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 结合实际补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省通信线路工程、输送管道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按《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03]16 号)第三条第(十三)款的规定执行。 二、在 2009年 1月 1日前已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中的设备价 款的扣除标准一律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从 2009年 1月 1日起签钉的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由建设方提 供的设备符合本通知划分原则的,其价款可按规定不计入应税营业额, 凡不符合本通知划分原则的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四、建设项目工

最新知识

工程设备与预算
点击加载更多>>
专题概述
工程设备与预算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